為因應110學年開學在即,並配合本市防疫措施,旨揭補充規範有關設置緩衝區、幼兒用餐後潔牙及課後留園編
班原則,重點如下:
(一)緩衝區之設置及接送,符合下列條件時可彈性處理,不強制家長須提供快篩及PCR檢測陰性證明,惟需配合量體
溫與實聯制登記:
1、緩衝區設置於戶外通風良好且具有獨立出入口。
2、國小錯開入校時段,分流分散人潮。
3、家長僅於緩衝區接送幼兒或交換物品,並於完成接送後立即離園。
(二)幼兒用餐後潔牙,為兼顧防疫與口腔衛生,應依下列原則進行:
1、3-5歳混齡班幼兒用餐後應維持社交防疫距離以分流方式完成潔牙工作。
2、2歲班幼兒可在班級教室內以個人開水漱口並搭配防疫隔板,減少飛沫交叉傳染的機會。
(三)課後留園幼兒編班原則,基於防疫考量,幼兒進行人流管控儘量不混班,倘需混班上課,以混2個班級為原則,並固定在一場域活動;奇數班或參加人數較少的幼兒園得視個案調整,惟請向家長妥適說明,並仍做好防疫措施。